本院定于2023年6月19日上午9时30分在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预计开庭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7月7日)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覃骞、杜秋平、郭晓犯敲诈勒索罪、诈骗罪,被告人杨粬文犯敲诈勒索罪一案,现将开庭地点变更为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三楼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开庭时间及其余公告事项不变。
如有疑问,请与本院刑事审判庭联系。
联系电话:0818-2385125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
二○二三年六月十五日
本院定于2023年6月19日上午9时30分在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预计开庭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7月7日)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覃骞、杜秋平、郭晓犯敲诈勒索罪、诈骗罪,被告人杨粬文犯敲诈勒索罪一案,现将开庭地点变更为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三楼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开庭时间及其余公告事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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