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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网上电子送达的告示
  发布时间:2020-06-22 10:37:24 打印 字号: | |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

关于全面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

网上电子送达的告示




       广大人民群众: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的诉讼服务中心实质化的要求,积极回应新形势下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进一步提升诉讼服务便民、利民、为民的水平。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从八月一日起全面推行网上立案、四川省内跨域立案、网上电子送达三项工作,具体告示如下:


  一、网上立案

网上立案是指当事人通过手机注册四川微法院小程序或者通过四川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网站进行立案的行为。

(一)四川微法院(小程序)网上立案

1.注册操作指南


第一步:识别图中二维码

 第二步:选择“我要立案”

第三步:实名验证

第四步: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第五步:输入手机号, 获取验证码

第六步:人脸识别

第七步:识别成功

第八步:仔细阅读告知书

 第九步:横向签名(注册人)

第十步:验证成功,返回首页

2.立案操作指南


第一步:选择我要立案,选取审判立案或执行立案

第二步:选择立案法院,选择“我的身份”

第三步:输入当事人信息,拍照并引入相关材料

第四步:注意必填项

第五步:提交申请

(二)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立案

四川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scssfw.gov.cn/webapp/area/scsfgk/index.jsp


第一步:进入四川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点击确定

第二步:选择“一审民事”,选择新版网上立案,根据本人身份进行选择相关入口

第三步:实名注册

第四步:点击“申请立案”

第五步:根据必填项填写相关信息,并引入符合格式要求的相关材料。


二、跨域立案

(一)跨域立案的概念

跨域立案是指当事人拟诉至四川省范围内法院(除通川区人民法院外)的案件,可在通川区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当事人身份信息及基础证据等材料,由我院负责跨域立案专员通过司法协助系统转至受诉法院,免去当事人异地立案长途奔波之苦。

(二)跨域立案的范围

跨域立案的案件范围为民事一审、申请强制执行案件两类。

(三)跨域立案需要提供的材料

1.民事一审类案件需要提供的材料:起诉书、原被告身份信息、证据材料、委托书等;

2.申请强制执行类案件需要提供的材料:强制执行申请书、执行依据、生效证明书、当事人身份信息、委托书等。

三、网上电子送达

网上电子送达是指人民法院通过四川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平台向当事人或者其委托诉讼代理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当事人或委托诉讼代理人可进入四川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进行接收,免去当事人多次往返法院的窘境。

四川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scssfw.gov.cn/webapp/area/scsfgk/index.jsp

1.当事人接收网上电子送达


第一步:(选择文书送达)

第二步:(阅读温馨提示,按提示内容输入账号和密码)

第三步:(选择文书送达中的待签收文书)

2.律师接收网上电子送达


点击《律师平台操作手册》,按提示操作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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