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手拿砍刀、匕首、棍棒随意殴打、故意伤害他人……十余人的“恶势力”犯罪团伙终于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2017年以来,被告人刘某伙同张某多次纠集邵某、潘某、杨某等社会闲散人员十余人组成犯罪团伙,在达州市城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形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5月14日,通川区人民法院对5起涉恶犯罪案件、12名被告人进行集中宣判。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首次多案集中宣判。该5起案件相互关联,案件事实交叉,经庭审查明,1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至八年不等,涉及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3个罪名。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梁经明,区级部门、各乡镇街委分管“扫黑除恶”工作的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等100余名人员旁听了庭审,凸显了司法威慑和公平正义,也彰显出法院充分履行审判职能、坚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坚定决心和强硬态度。